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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三中案不斷更新】鐵證曝光 余建新送500萬現金被拍到[蘋果日報][2018.07.10] [打印本頁]

作者: winter070    時間: 2018-7-11 11:54 PM     標題: 【三中案不斷更新】鐵證曝光 余建新送500萬現金被拍到[蘋果日報][2018.07.10]

本帖最後由 winter070 於 2018-7-11 11:57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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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二版動新聞、馬英九北檢三度對決、五大罪狀及國民黨損失)

台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賤賣黨產的三中交易案,今天起訴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及蔡正元、蔡妻洪菱霙及洪父洪信行等6人,檢方公布762頁起訴書,痛批馬、張、汪3人害國民黨總損失72億,涉犯《證交法》特別背信罪,且飾詞狡辯、態度不佳,請法院重判;至於蔡正元夫婦及岳父等3人,則涉犯業務侵占、洗錢等罪,請求量處適當之刑。北檢曾為此案兩度傳喚馬英九出庭,但馬英九卻行使緘默權,不願回答檢方提問,但北檢掌握到關鍵錄音黨,認定國民黨在出售中視、中影、中廣股權以及舊黨部大樓涉嫌賤賣,損害國民黨持有的上市控股公司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利益,且時任黨主席的馬英九全都知情,因此今天全案偵結起訴。

14:21
【三中案偵結10】余建新送500萬現金 照片曝光
台北地檢署查出,中時集團前董座余建新為了買下中視和華夏公司,在2006年9月11日余中視交易案期間,和中投前董座張哲琛餐敘後,送上以紙箱裝入的500萬元現金,另送了18張日本旅遊免費券到中投公司,張不但退回,還請員工錄影存證。

12:45
【三中案偵結9】馬英九被起訴關鍵證據 竟是自己人偷錄音
台北地檢署今針對國民黨賤賣三中案,起訴馬英九等人,檢方掌握的關鍵罪證之一竟然是國民黨內部有人偷偷錄下馬英九與部屬對話、高階主管之間對話,目的是為了自保,而偷錄音的人包括中央投資公司前總經理汪海清等人,且錄音檔案多達200多片,其中包括2011年5月16日,汪海清向時任國民黨副秘書長林德瑞表示:「三中案的瑕疵,嗯...最高機密我不能講啦,馬主席很清楚,馬主席簽過字、開過會、下過指示」、「那我就跟您報告,三中案是有瑕疵的,順藤摸瓜摸上去,馬主席就有事」。

12:22
【三中案偵結7】馬英九vs.北檢三度對決 戰績一勝一負一未知
馬英九今因三中案遭北檢起訴,這已是他第三度被北檢起訴。細數馬英九與檢方在三中案之前的交手記錄,馬英九曾兩度因特別費案、洩密案被起訴,其中特別費案馬一路無罪定讞,洩密案則是二審翻盤改判馬有罪,雙方互有勝負,如今檢方是否會以三中案再下一城,備受各界矚目。

11:50
【三中案偵結】北檢為何重啟調查 5大Q&A說分明
台北地檢署今偵結三中案,除公布700多頁的起訴書、製作80多頁的簡報說明案情,還特地製作Q&A,解釋當初為何重啟調查三中案、為何對國民黨處分黨產進行司法追訴,以及馬英九曾聲請將此案移轉高檢署偵辦,卻被打回票等5大問題一一解釋。

10:51
【三中案偵結】北檢重啟調查 主要鎖定這五塊
北檢除了重啟調查三中案,另也鎖定蔡正元掏空阿波羅公司案、及處理位於中山南路的舊黨部出售給張榮發基金會等案,認定國民黨總損失高達72億。

10:31
【三中案外案】吞中影股款 蔡正元夫婦被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三中案,查出前立委蔡正元在入主中影擔任董事長,涉嫌侵吞中影股款4.3億元,這些錢除了拿去買豪宅、投資股票、還匯往自已及「馬尾妹」妻子洪菱霙海外帳戶,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依違反《刑法》背信、業務侵占、洗錢等罪,將2人及其岳父洪信行等3人起訴,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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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又被北檢起訴,這次是因為外界關注的三中案。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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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的鐵證出現了!連錄音檔和影像檔都有了。這關恐怕難過了!

不過,國民黨的內心應該很糾結!畢竟他害國民黨損失了 72 億。刑期好像很高!

其實,也不用太擔心。以後國民黨執政的時候,再學阿扁出來保外就醫就好了!




作者: wen056    時間: 2018-7-12 12:11 AM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18-7-12 12:12 AM 編輯

北檢說 :

張哲琛收到五百萬元的現金,
立刻在隔日退還,
還拍照存證以證自身清白,
可以說是相當謹慎。
但是,
檢察官不但沒有鼓勵他不收賄的行為,
還在記者會的PPT形容他退錢是「恐東窗事發」。
照檢察官這麼說,
任何收到不明錢財的人,
即便是守法地退還不收,
也可能成為犯案證據?!
明明沒人收錢,
檢察官還硬要自己下標說是「答謝禮」!!!
這個觀點真的是笑死人!

作者: w12168    時間: 2018-7-12 12:23 AM



這個案子已經十年了,經過了三個檢查總長早就簽結了,現在又拿出來炒,這種起訴書感覺很像是民進黨黨工寫的競選文宣。

作者: s31039    時間: 2018-7-12 12:37 AM

放心啦,就算有一堆直接證據又怎樣,法官都是自己人,三審還要好幾年呢
作者: jcme    時間: 2018-7-12 12:40 AM

"2006年9月11日余中視交易案期間,和中投前董座張哲琛餐敘後,送上以紙箱裝入的500萬元現金,另送了18張日本旅遊免費券到中投公司,張不但退回,還請員工錄影存證。"
請問,影片內有拍攝到紙箱中的500萬嗎?
還是說影片中只有一個紙箱呢?
請問這影片是從頭到尾沒有中斷的嗎?
如果不是,你怎麼證明你沒有動過那個紙箱呢?
甚至,紙箱是不是你拿給人家,人家退還給你的呢?
請證明一下如何?

"2011年5月16日,汪海清向時任國民黨副秘書長林德瑞表示:「三中案的瑕疵,嗯...最高機密我不能講啦,馬主席很清楚,馬主席簽過字、開過會、下過指示」、「那我就跟您報告,三中案是有瑕疵的,順藤摸瓜摸上去,馬主席就有事」。"
有沒有可能汪海清狐假虎威利用馬英九的名字騙人呢?
還是說其實汪海清是聖人,絕對不會說謊的?

反正再不合理的東西都可以當證據嘛
畢竟台灣人就是不講理的啊,要不然哪來的台灣人呢~

作者: 萬龍霸    時間: 2018-7-12 12:47 AM

北檢帶風向言論和職業學生言論水準相當 硬扣馬一頂「惑於權位」帽子 又誣指他侵佔、圖利 而這個清廉馬馬英九卻一窮二白還是住在同一個破窯子裡 扯不上丁點利益關係 「惑於權位」用於北檢最恰當
作者: eee7    時間: 2018-7-12 01:14 AM

不黑馬英九一下,怎能掩飾蔡政府的無能....
作者: aass111222    時間: 2018-7-12 01:30 AM

我對這個案子沒印象  但是一聽到有照片+錄音證據  我就想到民進黨在高雄弄出來的假錄音證據......  我是100%的不信任民進黨提出來的證據  不管她說啥  都要先找專家驗過才能拿來說
作者: a62692300    時間: 2018-7-12 01:40 AM

台灣的司法現在真的很怪
判殺人案
就引用法條和過往案例
抄佛經、認錯或法庭上暴哭直接有教化可能
犯人說自己聽到甚麼鬼聲音叫他做
法官就採信
還勉勵他要加油...

但今天這起訴反而用主觀臆測
不收禮能寫成因為怕東窗事發
真了不起
司法淪為政黨打手不是沒想過或看過
但手段這麼爛把人民當笨蛋還真沒看過
執政黨民調直直落不是沒原因
現在可是資訊爆炸的時代
作者: body007    時間: 2018-7-12 01:41 AM

wen056 發表於 2018-7-12 12:11 AM
北檢說 :

張哲琛收到五百萬元的現金,

我想請教喔!如果這500萬你認為不是答謝禮,那這500萬你覺得是要做啥的?孝親費?如果沒有鬼,為何要拍下來自保?

但先不管給這500萬是為了全案的哪一個部分,但背後總會有一個動機,即使沒收下這筆錢,並不代表整個交易案其它有罪行的部分就能完整切割,也就是整個交易過程要看牽扯到那一個有問題的環結。
作者: NFCZTYE6    時間: 2018-7-12 02:44 AM

本帖最後由 NFCZTYE6 於 2018-7-12 02:47 AM 編輯

以前常有一堆想走後門的常趁官員不在,直接將紅包或禮物丟到官員家就跑,就是要拉官員下水幫護航,因為在那圈子的是誰送的錢常心知肚明,但常將錢丟著但不說有什麼交換條件,很難以賄款處理,所以為了避嫌,該錢財都是以失物處理,有具名的官員們都是一邊退一邊錄影存證以證明沒收下任何錢,表示無對價關係,未具名的更好,直接報遺失物充公,以保持公正客觀的立場,這樣檢察官也要瞎扯入人於罪,那麻煩檢察官做個新的SOP公告周知,以後遇到類似情形要如何處理才不會有嫌疑。
假設現在國民黨的人湊個100萬只具名國民黨部直接丟到檢察官家的車上,我倒想看檢察官要怎麼處理,照上述的邏輯,我也可以懷疑檢察官是為配合國民黨內鬥不讓馬英九有機會再選總統,刻意羅織罪名要將其入獄,所以國民黨要酬謝檢察官,收了代表有此事實,把錢退回我也可以說是怕東窗事發,不管怎麼做都不對不是嗎?

作者: wen056    時間: 2018-7-12 06:34 AM

body007 發表於 2018-7-12 01:41 AM
我想請教喔!如果這500萬你認為不是答謝禮,那這500萬你覺得是要做啥的?孝親費?如果沒有鬼,為何要拍下來 ...

辦這種政治大案,只有一個原則,如果你在他戶頭裡頭找到錢,他就死了。就像陳水扁一樣,在瑞士發現2000萬美金,陳水扁的政治生命,以及陳水扁的所有支持者都沒有辦法原諒他。


作者: le7514    時間: 2018-7-12 07:16 AM

要關他!趕快關吧!
像這種『自我感覺良好』,不顧人民是否『生活無虞』;
油電雙漲!加徵二代健保....
當了『八年總統』;無為!無能!怨聲載道的搞垮了『國民黨』..........的政客!
難怪!經濟人雜誌封神『Ma the bumbler』!
要關他!趕快關吧!
趕快讓『Ma the bumbler』入獄吧!
作者: winter070    時間: 2018-7-12 07:31 AM

當年馬搞過余文的下場來了!他的下屬不想變成余文第二第三個 ....

每個都會留下證據自保!這也算是不沾鍋的報應吧!有過錯都推給下屬,這下子踢到鐵板了!

這應該算是 -- 下屬自保的反擊吧!
作者: NFCZTYE6    時間: 2018-7-12 09:23 AM     標題:

本帖最後由 NFCZTYE6 於 2018-7-12 04:37 PM 編輯
wen056 發表於 2018-7-12 06:34 AM
辦這種政治大案,只有一個原則,如果你在他戶頭裡頭找到錢,他就死了。就像陳水扁一樣,在瑞士發現2000萬 ...

當年阿扁跟財團往來密切,再加上各種像高鐵之類財團得利政府虧損等重大決策,大家早懷疑阿扁有貪了,但當時沒證據也拿他沒轍,要不是他洗錢被艾格蒙查到(雖然我覺得很大部分是美國在後操作),誰能查辦阿扁,重點是有無收賄之證據,就是錢。
三中案最可笑的就是找不到馬英九有圖利自己的證據,將三中以較低的價格賣出,檢察官就要以黨產有受損將其起訴。\
估一個根本賣不出去的市價,然後以較低的價格賣出,就要告特別背信,
那現在北市一堆高級住宅開天價沒人買,大家等著房價跌再買時,那建商股東是否可以告建商經理賤賣導致公司權益受損,告建商特別背信。

作者: jackily7469    時間: 2018-7-12 10:15 AM

是我理解錯誤還是甚麼情況..
放個兩盒錢在別人車裡
別人發現以後先拍攝內容物為何
隔天馬上返還,這算怕東窗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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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今天去某個人家中
帶個袋子裡面裝錢丟在他家
然後他發現以後自拍再返還給我這樣他也犯法摟0.0..(這個鐵證真好用...)
作者: body007    時間: 2018-7-12 10:20 AM

wen056 發表於 2018-7-12 06:34 AM
辦這種政治大案,只有一個原則,如果你在他戶頭裡頭找到錢,他就死了。就像陳水扁一樣,在瑞士發現2000萬 ...

起訴不等於有罪,所以還是要看到最後。
基本上,我個人是相信馬英九沒拿錢的可能性非常的高,但是貪這個字,不是只限於錢,有的人貪色,有的人貪錢,有的人貪權,有的人貪名,因此我個人覺得馬英九貪的不是錢而是其它,所以每次他都說自己清廉,就一副有自信的樣子。至於不收錢的人是不是就能稱為清廉就見仁見智,但對我來說,還差得遠。
這個連國民黨自己人都覺得有相當大爭議的案子,當中有鬼的成分就相當的大,不要忘了,被起訴的是背信等等的問題,何況蔡英文的弟弟…。
馬英九不管是交易案還是合併案等等,重點都不在他有沒有收錢,而都是康他人之凱,借花獻佛的意味濃厚,簡單的說,他也許真的不收錢的,但是否有運用他的權限,損及他人或大眾的利益就很難說,因此,馬英九如果不是笨到極致,就是另有所圖,當然,錢的可能性很低,如果真的只是笨,我無話可說,如果不是,對我而言,清廉個屁。
作者: krlong    時間: 2018-7-12 10:39 AM

選舉到了,很多事都會發生,不易外。不過真有犯罪,還是要受到逞罰,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作者: DEVILKIN0939    時間: 2018-7-12 10:46 AM

十多年調查,經過三任檢察總長無罪
選前又拿出來炒 應該只有綠的會很高興
民進黨要挽救年底選戰
阿扁趕快辦一辦 海角10億趕快追回 效果會比馬英九好
作者: joe16811    時間: 2018-7-12 10:53 AM

北檢認定國民黨總損失高達72億。 那請問關司法何事? 要告也是國民黨告自己人.
作者: winter070    時間: 2018-7-12 10:55 AM

joe16811 發表於 2018-7-12 10:53 AM
北檢認定國民黨總損失高達72億。 那請問關司法何事? 要告也是國民黨告自己人. ...

那些是不當黨產!是全民的財產!偷走國家財產事情不嚴重嗎??
作者: Q701217    時間: 2018-7-12 10:55 AM

說穿了就是為了年底的選舉吧 

這陣子民進黨的民調真的很慘 不然一直閒閒沒事幹只會亂來的民進黨政府也沒理由會出手

我覺得這次選完之後下次民進黨應該還是會把這件事拿來炒作吧

除非真的定罪了然後證據真的是無話可說不然都不要當真的

畢竟這種事就是民進黨的拿手好戲 過去他們也不知道靠這招騙了多少選票選上多少次了

所以真的別當真了 畢竟不管誰關了都跟我們無關 顧好自己的生活才真的是重要的不是嗎


作者: cheng_tei.tw    時間: 2018-7-12 10:57 AM

這真的要抓去關,只怕不會
作者: joe16811    時間: 2018-7-12 11:04 AM

本帖最後由 joe16811 於 2018-7-12 11:06 AM 編輯
winter070 發表於 2018-7-12 10:55 AM
那些是不當黨產!是全民的財產!偷走國家財產事情不嚴重嗎??

何謂不當?? 冥進洞說了算? 那換做是你某段時間我都認定你不當薪資.連同以前所有都扣押.
你會爽?
還有500萬的事幾年前早就曝光 拿這當標題會不會太好笑

作者: LOTTO0110    時間: 2018-7-12 11:05 AM

送錢的 拒收錢的 都不是馬英九 這也能當告馬英九的鐵證?
作者: bobo0976    時間: 2018-7-12 11:05 AM

大多數民眾早已不信任北檢了
這種先射箭再畫靶的幼稚遊戲
搞了很多次

拜託這些偉大的檢察官
多關心現在的兇殺案
把台灣的治安搞好吧~~~
作者: wen056    時間: 2018-7-12 11:06 AM

winter070 發表於 2018-7-12 10:55 AM
那些是不當黨產!是全民的財產!偷走國家財產事情不嚴重嗎??

你「穿越劇」看多了是不是啊!那時還沒有「不當黨產條例」呢...
作者: lingsaa    時間: 2018-7-12 11:22 AM

這不是要判馬及國民黨有罪,而是要企圖影響年底選情,讓國民黨背上罪名,好影響中間選民來投民進黨~!所以,話隨便說,反正到時候不管判決有沒有罪,選舉都已經確定了,有罪還好,沒罪也沒關係,相關人員只要說,我們掌握的證據就是這樣,是國民黨對法官有................
作者: qqq87112    時間: 2018-7-12 12:35 PM

沒人是清高 不然大家會合要選上 沒選上蛇摸都沒有
作者: cici5477    時間: 2018-7-12 01:09 PM

body007 發表於 2018-7-12 01:41 AM
我想請教喔!如果這500萬你認為不是答謝禮,那這500萬你覺得是要做啥的?孝親費?如果沒有鬼,為何要拍下來 ...

如果你想正正經經談生意,有廠商約你吃飯拿500萬請你幫忙,你會不會認為有鬼?
作者: jcme    時間: 2018-7-12 01:38 PM

body007 發表於 2018-7-12 10:20 AM
起訴不等於有罪,所以還是要看到最後。
基本上,我個人是相信馬英九沒拿錢的可能性非常的高,但是貪這個 ...

喔~所以馬英九貪什麼?
你說他沒拿錢,那就不是貪財囉
所以他貪色嗎?還是貪錢?或者貪名?
告訴大家啊,從這件事情裡馬英九到底拿到了什麼嘛
還是說什麼都沒有,反正你說了他貪就是貪了?
作者: taisgigi    時間: 2018-7-12 07:56 PM

body007 發表於 2018-7-12 01:41 AM
我想請教喔!如果這500萬你認為不是答謝禮,那這500萬你覺得是要做啥的?孝親費?如果沒有鬼,為何要拍下來 ...

哈~你都說出了問題的癥結點了怎麼還不明白
檢察官就是找不出來才要打收錢的部分
讓一部分跟你思維相同的人去認為肯定有問題
就算人家是真的不收黑錢
為什麼送
很簡單
以前的人都是這樣送
這說法不行?
一定是有鬼才會送錢這沒錯
但有鬼的不見得是收錢的人
作者: twpointtw    時間: 2018-7-12 08:43 PM

國民黨的破事,國民黨人自己都不挺,我們這些路人甲也沒有吭聲的資格....
錢與權,馬英九真的如此不屑嗎?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
作者: jcme    時間: 2018-7-13 07:49 AM

body007 發表於 2018-7-12 10:20 AM
起訴不等於有罪,所以還是要看到最後。
基本上,我個人是相信馬英九沒拿錢的可能性非常的高,但是貪這個 ...

馬英九不是笨蛋就是另有所圖?所以他圖什麼啊?
奇怪了,你說他另有所圖卻連他圖什麼都說不出來
那你怎麼知道他另有所圖?
我今天說你殺人,肯定是要說你殺了誰,或是棄屍在哪裡,或者我如何證明我說的話是真的
而你呢?你說馬英九另有所圖,結果從頭到尾什麼都說不出來
那你憑什麼說他另有所圖的呢?因為你說了算?
作者: boasu    時間: 2018-7-13 08:08 AM

每個都會留下證據自保,這也算是不沾鍋的報應吧,有過錯都推給下屬,這下子踢到鐵板了。
作者: jcme    時間: 2018-7-13 12:03 PM

body007 發表於 2018-7-12 10:20 AM
起訴不等於有罪,所以還是要看到最後。
基本上,我個人是相信馬英九沒拿錢的可能性非常的高,但是貪這個 ...

起訴書裡面寫說他另有所圖?請問寫在哪裡?
難道你能看到大家都看不到的內容嗎?真不愧是台灣人
作者: c339063c    時間: 2018-7-13 01:07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tgfm18yayawu777    時間: 2018-7-13 11:17 PM

俺很討厭馬英九

從他是法務部部長開始

不過是一個在外國念過幾年書的職業學生

竟然年紀輕輕就能位居高位

他有能力嗎

俺相信是有

但絕對配不上那個位子

講白一點

馬英九的從政史就是一部標準的官2代進行錄

走同樣路的連勝文差點也成功了

可惜台北人不買帳了
作者: body007    時間: 2018-7-14 12:06 AM

jcme 發表於 2018-7-13 12:03 PM
起訴書裡面寫說他另有所圖?請問寫在哪裡?
難道你能看到大家都看不到的內容嗎?真不愧是台灣人 ...

前面不就有了,我就貼一段:

二、 95 年 2 月至 12 月間中視公司股權交易部分(起訴犯罪事實貳、二、部分):

馬〇九、張〇琛、汪〇清為藉於 94 年 12 月 26 日廣電法所訂時限前,使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之名義,掩飾實質處分黨產之作為,並營造馬〇九及國民黨之正面政治形象,為馬〇九於 2008 年帶領國民黨重返執政鋪路,渠等明知余〇新並無履約之足夠資力,且與余〇新就華夏公司股權交易之重大交易事項、標的、條件均未有共識, 猶執意倉促與余〇新簽約,致衍生雙方於簽約後不久即屢屢爆發重大爭議之狀況;惟馬〇九為免其甫於 94 年12 月 26 日對外公開達成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之改革成效,於短短 1 個月後即宣告落空,將斲傷其政治形象及誠信,遂指示張〇琛、汪〇清持續與余〇新協商,勿使交易破局;馬〇九、張〇琛、汪〇清共同意圖為余〇新之利益,遷就余〇新之資力狀況,一再犧牲中投公司、光華公司之利益,持續對余〇新所提交易條件妥協讓 步,使交易標的不斷變更,由三中縮至二中,再減至一中,且於與余〇新談判期間,更意圖為國民黨之利益, 主導光華公司以 11 億 1,067 萬 6,635 元之價格,向國民黨購入履遭余〇新質疑,而有高度無法實現風險之債 權,使光華公司受有經營誠信及商譽之重大損害。馬〇九更於與余〇新談判逾協商期限,致華夏公司收購股份合約已失去效力之際,明知余〇新意欲索求中視公司股權交易「將近 5 億元之暴利」,雖不予認同,稱「這個太荒唐了嘛」、「我覺得我們不能受人家威脅…而且動不動就說,啊你們 2008 年要選總統,所以我們就不敢怎麼樣…」,惟另一方面卻又顧慮維持與余〇新間之「和諧」、其與國民黨之「各種各方的評價」及其「人格形象」,而一再指示張〇琛、汪〇清勿使交易破局,並於經汪〇清報告華夏公司之主導權攸關舊中央黨部大樓、中影公司股權、中廣公司股權等黨產之處分後,為營造改革形象, 轉而指示張〇琛、汪〇清,稱:「變成說你有什麼方式, 能夠讓他回到正確的軌道上來,就是說我還是願意給你應該有的回饋,但是你要在其他地方跟我配合。」等語, 表達如余〇新同意配合交出華夏公司主導權,即同意給予余〇新於中視公司股權交易之「回饋」;嗣又於張〇琛、汪〇清與余〇新談判破裂之時,應余〇新之要求親自介入協調,雖於 95 年 3 月 13 日與余〇新談判前,指示張〇琛、汪〇清如當日余〇新不接受中投公司設計之執行方案,即主張交易回復原狀,並在汪〇清說明「天龍八步」之操作步驟及違法風險後,向余〇新提議雙方回復原狀,然遭余〇新以交易破局可能引發之政治效應施壓後,馬〇九竟即態度軟化,轉變立場不再主張回復原狀,而表示希望雙方續行協商,且雖明知依「天龍八步」給予余〇新要求之中視公司股權差價利益,涉有違反證券交易法之犯罪嫌疑,且知中投公司、光華公司為有價證券公開發行公司,又向金融機關貸款、發行商業本票及公司債之金額龐大,若同意於中視公司股權交易案給予余〇新鉅額差價利益,除將損及中投公司、光華公司及股東(國民黨及全體黨員)之權益外,亦將對員工、債權人、一般投資大眾之權益及證券市場、社會金融秩序之穩定造成影響,竟仍不願承擔華夏公司股權交易案破局,對其可能造成之政治風險,而與張〇琛、汪〇清共同意圖為余〇新及榮麗公司之利益,由馬〇九指示張〇琛、汪〇清以執行「天龍八步」財務操作之方式,掩飾以每股 6.5 元之不合理低價出售中視公司股權,使榮麗公司獲取鉅額差價利益之不法犯行,換取余〇新同意信託華夏公司股權予中投公司指定之律師,使馬〇九、張〇琛、汪〇清得以後續控制處分華夏公司下之中影公司、中廣公司股權及其他資產,使中投公司、光華公司於出售中視公司股權為不利益之交易,遭受高達4億9,430萬4,397元之重大損害。

補充內容 (2018-7-14 12:09 AM):
所以,最終判決認定還是在法官吧,採不採信也不是起訴書這樣寫就有用,只不過跟我的想法差不多而已,但又如何,起訴又不一定會判有罪。
作者: milkmilk1102    時間: 2018-7-14 12:30 AM

哈哈哈
看這些內容
哪點打得到馬英九?
作者: day103    時間: 2018-7-14 12:38 AM

虧了這麼多~不知道其他大老心裡怎麼想阿??
會不會產生其他有趣的故事呢??
藍綠問題搞得比八點檔還要精采~
作者: leemike22    時間: 2018-7-14 01:38 PM

張景琛真啊! 要向扁嫂收中信兩億依樣,還規定要用LV行李箱裝,才不會有事!
作者: a88878797as    時間: 2018-7-14 04:48 PM

做官的就是沒有手不髒的,不髒怎麼可能讓你上位,讓你上位就是因為手里有你髒東西,能當上高官的人再好也會有尾,所謂民主自由也不過就是騙鬼的
作者: 紫色的魔咒    時間: 2018-7-14 10:35 PM

我們台灣人要自立自強
作者: jcme    時間: 2018-7-14 10:43 PM

body007 發表於 2018-7-14 12:06 AM
前面不就有了,我就貼一段:

二、 95 年 2 月至 12 月間中視公司股權交易部分(起訴犯罪事實貳、二、部 ...

喔~所以請問一下,94年的時候,國民黨為什麼要處分黨產?
因為?
要開始張飛打岳飛囉~

喔~所以當時為了處分黨產,幫馬英九製造正面形象
結果談不攏的還要硬賣給人家,你是這個意思嗎?
那就麻煩拿出證據來,好不好呢?
證明一下這是在處分黨產,而不是因應"黨政軍退出媒體"所做的改變,如何?
03年立法的改革運動,大家都還記得的
畢竟企業的退出不可能說退就退,用一年的時間不為過吧?
因應法律要求,所以退出媒體經營,不是嗎?
然後你說這是為了馬英九的正面政治形象?
奇怪了,那是不是你不偷東西也是為了自己的正面形象啊?
作者: foodball00    時間: 2018-7-15 11:42 AM

三中案最後都由特定人士購得 且價值偏離市場行情 這難道沒有問題嗎
作者: jcme    時間: 2018-7-15 09:17 PM

body007 發表於 2018-7-14 12:06 AM
前面不就有了,我就貼一段:

二、 95 年 2 月至 12 月間中視公司股權交易部分(起訴犯罪事實貳、二、部 ...

"因為國民黨的黨產在台灣是負面形象啊"
原來是這樣啊?那就有趣啦~
黨產如果是負面形象,那中華民國又算什麼東西呢?
反正台灣人嘛,什麼屁話都可以說啊~

說到最後,你還是不告訴我們馬英九到底圖謀什麼啊
圖謀正面形象?奇怪了,他遵守法規本來就應該是正面形象不是嗎?這就叫圖謀?
所以我們現在是不是應該逮捕你,因為你貪圖正面形象?
或者說你沒有貪圖正面形象,所以正在做各種犯罪?
作者: jcme    時間: 2018-7-15 10:45 PM

body007 發表於 2018-7-14 12:06 AM
前面不就有了,我就貼一段:

二、 95 年 2 月至 12 月間中視公司股權交易部分(起訴犯罪事實貳、二、部 ...

奇怪了,你一直說馬英九另有所圖
然後圖什麼又講得不清不楚,然後又要去扯黨產,結果現在說我在扯BCD?
所以馬英九圖什麼,說出來嘛
圖正面形象?做正確的事情本來就有正面形象,這要圖什麼?
你說他因為做不了正確的事情硬要做來換取正面形象?
你都說馬英九不是白痴了,誰會做這麼白癡的事情?
難道就只有賣黨產可以換取正面形象?該不會你的腦子就這麼白癡吧?
作者: laokung3    時間: 2018-7-15 11:33 PM

馬因九不沾鍋終於失敗了 有點悽悽慘慘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8-7-16 06:57 AM

我個人的覺得三中案,只希望司法單位能夠公正客觀無立場處理好事情!不要向政治勢力妥協呀!
作者: 7-moon    時間: 2018-7-16 10:24 AM

整篇起訴的內容真的很像是記者寫的。

這檢察官台灣價值很高喔!

沒收錢退回去錄影自保,竟然說是"恐東窗事發"

我不收錢還不對了咧?

20年前三中到底值多少錢?又有多少買家願意出手?

你隨便估一個72億,低於這個數字賣掉就算特別背信?

那我也可以估小英收到的小豬有700億,妳蔡英文要不要把多的選舉經費吐出來?

不然我算妳詐欺,非法集資!

作者: 宜蘭阿玲    時間: 2018-7-16 10:33 AM

本帖最後由 宜蘭阿玲 於 2018-7-16 10:33 AM 編輯

看到起訴書和記者的文章我都懷疑自己的國文理解要重修

不過不管事件如何,我只能肯定的說經過媒體的不斷洗腦式報導,腦殘綠看了就爽,因為我家的那一個看完直接就跟我說

[ 馬一定有罪,要不然檢不會再起訴 ]
作者: jojokay6412    時間: 2018-7-16 11:06 AM

腦殘的不民主退步黨滾下台滾下台滾下台~~地球不需要民退黨~!
作者: 紫色的魔咒    時間: 2018-7-16 05:53 PM

我們台灣人要努力自立自強
作者: forhely    時間: 2018-7-16 06:06 PM

本帖最後由 forhely 於 2018-7-16 06:07 PM 編輯

我也覺得大家都不想變成第二個余文,
所以學會自保,
國民黨是否賤賣黨產,
是虧損還是真的賤賣?
為何急著賣?為何賣某人? 是否真的清高?
我等著看呢~~~~
作者: 89568956    時間: 2018-7-16 06:22 PM

本帖最後由 89568956 於 2018-7-16 06:22 PM 編輯

反正有沒有罪 都會想盡方法讓馬入獄
至於下一為會是誰 就看下任總統是誰上任
說不定稿到最後 變成每屆的總統 卸任都必定要入獄 成為一總傳統
作者: caiwang    時間: 2018-7-16 11:53 PM

每次看到討論一個政治人物,就會有人拉另一個出來,我覺得滿感慨的.在這裡和大家分享一下想法
對政治人物的無情,就是偉大人民的象徵.個人覺得台灣政治最大的問題,就是藍綠對立.我覺得這樣不好.應該是人民跟政府互相制衡的這樣才對.台灣已經被藍綠搞兩黨政治給玩壞了!所以政治人物就可以在藍綠碰撞的夾縫下生存.反正不管怎麼搞,都有一半的人挺.這就是當年藍綠聯合修政黨法的陰謀.甚麼叫含淚投票,甚麼爛中挑一個比較不爛的,每次聽到身邊的人這樣講,我就感到悲哀.其實阿扁和老九最大的問題,就是沒能力又坐在那個位置太長了.累積了大量的怨念,大家把所有因為經濟,氣候,國際情勢......等等的不滿.都加在他們身上才會這樣.至於貪汙....呵呵,選一個里長兩百萬,鎮長一千萬,縣長幾千萬,總統幾十億,你說他們是要為民服務!不知道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的啦.
作者: calos_pc    時間: 2018-7-17 12:04 PM

不過就是個退潮流的政治人物.
作者: kevin8624    時間: 2018-7-17 12:09 PM

早該辦一辦了....

那些曾經經手簽結的也該辦一辦

富邦案也是........

明明就是一堆問題

但卻可以全身而退
作者: 無為兒仔    時間: 2018-7-17 09:25 PM

何時能把這些鬥爭的力氣
用來解決人們的問題呢
作者: asd83325    時間: 2018-7-17 09:31 PM

藍綠簡單來講就是一個模子而已顏色不同
作者: tufesd    時間: 2018-7-17 10:24 PM

希望台灣越來越好,貪汙視同殺人罪,一律無期
作者: makolo    時間: 2018-7-17 10:27 PM

法院還是國民黨開的

特別費案有個大水庫理論

三中也可能會出個三角褲理論啊

反正只要是英九穿過都是香的
作者: plaer    時間: 2018-7-17 11:43 PM

弄垮國民黨算是功德一件,怎麼會有罪呢?
作者: jojokay6412    時間: 2018-7-18 09:26 AM

有空看一下韓劇美劇~寫劇本會好看一些~!
作者: hyfd    時間: 2018-7-18 10:14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黑色天使羽翼    時間: 2018-7-18 10:19 AM

還是等偵查結束  在評論

這邊放局部消息只會混淆
作者: coolman21    時間: 2018-7-18 10:40 AM

選舉到了!什麼鳥東西都會出來不用太奇怪!
作者: james01122001    時間: 2018-7-18 10:45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bushfire    時間: 2018-7-18 10:48 AM

陳水扁都沒事
這種怎會有事
作者: uj0312    時間: 2018-7-18 11:06 AM

想盡辦法要弄馬英九,還不是要找個理由和國民黨討論特赦阿扁!

作者: op431069    時間: 2018-7-18 01:45 PM

台灣的司法現在真的很怪
判殺人案
就引用法條和過往案例
抄佛經、認錯或法庭上暴哭直接有教化可能
犯人說自己聽到甚麼鬼聲音叫他做
法官就採信
還勉勵他要加油...

但今天這起訴反而用主觀臆測
不收禮能寫成因為怕東窗事發
真了不起
司法淪為政黨打手不是沒想過或看過
但手段這麼爛把人民當笨蛋還真沒看過
執政黨民調直直落不是沒原因
現在可是資訊爆炸的時代
作者: alex_shudo    時間: 2018-7-18 02:00 PM

靠夭,KMT不是沒黨產了,怎麼一堆黨工在這出現...........
作者: alex_shudo    時間: 2018-7-18 02:02 PM

從馬市長時代開始就出現一堆不合理的交易
原來都是用這種烏龍轉桌的方式
難怪北市銀會被小吃大
作者: homelan8    時間: 2018-7-18 02:14 PM

退一百步講,你想要鴨霸沒收人家黨產也不是10幾年前的事
被損毀利益的人沒出來告,然後吃包子喊熱的出來告?
就算吃飯沒付錢那也是餐館老闆出來告客人哪裡輪的到你收高利貸的去找客人要錢?
況且還是十年前的事情??今天如果國民黨出來告,那還覺得情有可原
這個吃人不吐骨頭的社會敗類強收保護費做人沒信用,當個高利貸土霸王
還能把騙錢搶錢說的義正嚴詞真的是甚麼都要就是不要臉
作者: ily1125    時間: 2018-7-18 02:36 PM

天知地知,俗語說人不可貌相,識人識面不識心,夜路走多總有東窗事發的時候.
作者: kzs500    時間: 2018-7-18 10:25 PM

勿枉勿縱,這是司法的鐵則,然而公正無私更是重要。
作者: cowboyzzz    時間: 2018-7-19 12:20 AM

有圖片有錄音檔
但圖片裡面的人真是本人嗎?
有拍到臉?
錄音檔又是不是真的也不知道
畢竟以現在的科技這些要作假很容易
作者: LaiBai    時間: 2018-7-19 12:36 AM

看了半天,看不到有什麼馬英九該被起訴的原因,主席讓自己的黨賠錢也有罪?而且錢也不是進到馬英九口袋,我不知道重點到底是什麼,起訴馬英九能得到什麼正面的意義?
作者: jowoes1980    時間: 2018-7-19 12:41 AM

有膽趕快辦一辦,不要虎頭蛇尾的,然後簽結,笑死藍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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